为什么医院不开妈咪爱?
看了很多回答,都说能买到的,我倒是想问一句,为啥医生不给开? 先说明情况:我家宝宝是纯母乳的,肠胃一直很好。半个月前,由于我饮食不当,导致宝宝拉肚子(但是便便不水),去儿童医院看后,给开了药(思密达、妈咪爱)让回家吃。吃了3天,没效果,又去看,医生说继续吃药,同时给配了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让一起吃,还是没效果。再去,医生给换了药,让吃补盐液和口服补液盐,还是没见效。于是,去医院复查,做了便便检查,显示正常有抵抗力,让停药观察。从此停止服药。 但是症状一直没有消失!!! 现在的情况是:一吃就拉,每天5-6次,全是清水状,精神差,总哭。已经4天了。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再去找那医生,她根本不理会你的状况,只顾着给她看的病号看病。真的是无计可施了… 想问一下有过类似经历的家长,孩子这种情况是怎么解决的?真的万分感谢!!!
医院开药有原则,能不用药就不用药,能用一种药就不用两种,能用小剂量就不用大剂量,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所以建议孩子拉肚子就只用蒙脱石散,益生菌的话药店有卖的,有需要自己买,不用医生开。
从法律上讲,处方药只能在获得《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医院和药店使用和销售。也就是说医生在医院内给病人看病,是可以给病人开处方药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但经批准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医学、药学杂志、刊物可以发布该处方药的广告,但广告中必须说明该药仅限于专业人员和医疗单位使用。其实质就是不能让患者得到详细信息,自然也不能获得该药品。这样就从源头上管理了患者自行购买而使用的风险。
从管理上讲,医院有严格的进药(采购的药品),不能进行自采和自销。医院使用药品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的药品采购。医院采购来的药品只能给在医院看病的患者使用,不能自行销售。处方药和医院的自费药(自费药品、自费用药等由患者自行负担费用的药品的合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实只要是医生给患者开了药品(处方)在医院打针(注射)也是需要患者自行支付费用的。